1992年第2期

1992年02月29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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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

领导小组成立


  省人民政府同意成立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领导小组,由凌伯棠同志任组长,卢法泉(省侨办)、王伟光(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同志任副组长,钟启权(省计委)、徐德志(省经贸委)、曾炳生(省财政厅)、朱万里(省人行)、麦智南(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领导小组在省政府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广东华侨信托投资公司进一步开展华侨投资工作和重大业务活动,协调在吸收华侨投资中遇到的有关金融、财务、税收等问题。

(粤府函〔199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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