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12期
1992年12月31日出版
省府批准南雄、始兴
两县为开放地区
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同意将南雄、始兴两县列为开放地区。今后,外国人入境前往该地区,无需办理旅行手续。
(粤办函〔1992〕622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