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12期
1992年12月31日出版
省府办公厅调研室易名
为加强与国务院研究室的联系,便于对外交往,省府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日决定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调查研究室”易名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易名后的研究室仍是副厅级,隶属省政府办公厅领导,工作性质和职责不变。
(粤府函〔1992〕545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