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12期

1992年12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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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平县积极稳妥发展集团企业


  开平县府为促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和“入关”的挑战,最近制订了积极稳妥发展集团企业的若干措施。主要有:1、转变政府职能。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把相关企业划归集团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协同若干个实力相当的企业组成一个资产一体化集团公司,并以此作为集团企业核心,逐步兼并其他企业,吸收其他法人投资入股。2、加强政府的宏观间接管理工作,由紧密层企业分头对政府承包改为由集团公司一个头对政府的总承包,紧密层企业再对集团公司分承包。集团公司不再兼有政府的行业管理职能,集团公司与集团成员企业等额互换股份,通过股权换位,建立母子公司关系。3、抓好现有集团企业的完善提高工作。对已组建的企业集团,要以“完善提高,发育成型"作为主要任务,着重做好壮大集团核心、发展紧密层、强化资产联结纽带等三项工作,尽快完善提高,成为名符其实的企业集团。4、加强集团企业的组织管理,为发展集团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政府有关部门不再对紧密层企业进行考核,并委托集团公司管辖紧密层企业经营者的人事任免权。有关财务制度、机构,在经批准后可以调整、使之更适合集团企业的发展需要。5、积极探索发展外向型集团企业,增强国外市场竞争能力。主要设想是以外向型企业为集团核心,依托现有的外向型生产企业,包括“三资”、“三来一补”企业、自营进出口企业和机电产品以及传统农副产品出口基地,逐步组建外向型集团企业。

(开平县府通讯员  黎仲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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