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第1期

1992年01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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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转发广东广西两省(区)政府领导

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1992〕2

一九九二年ー月六日省人民政府转发《广广西两省()政府领导联席会第三次会议纪要》并提出如下意

根据《》精神合本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会议纪要主要内容


  一、双方满意地看到,长洲水电枢纽的建设前期工作已取得显著的进展,今后双方要共同努力,积极配合,加快进程。会议确定:(1)两省(区)政府要求设计部门积极、扎实地搞好初步设计工作,确保设计质量,力争一九九二年上半年完成。双方原则同意增加部分设计费用,并按50%的比例由双方负责。(2)双方对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和水利部参股投入表示欢迎。具体方案由两广长洲枢纽筹备领导小组与有关投资方另行商定。(3)积极创造条件,于一九九二年上半年的初步设计、投资方式两项工作基本落实后,由两省(区)政府联合上报项目建议书,争取国家早日进行评估立项。(4)双方共同委托设计单位,开展长洲水电枢纽利用外资引进大型灯泡贯流式机组的可行性研究,并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相应的国外优惠贷款指标。

  二、进一步做好西江走廊的经济开发工作。原则同意西江走廊协调会提出的“关于开发西江流域经济和建设西江走廊的建议”。由双方计委牵头,联合制定西江走廊区域发展的目标,确定联合开发的项目。两省(区)政府联合向国务院建议“西江走席”享受沿海经济开放区政策。探讨在区域内建立联合市场,组建企业集团,逐步实现区域联合实体化、集约化。积极发展创汇农业,逐步建立西江流域外向型农业经济。

  三、两省(区)要加强交界地段的水陆交通建设。同步搞好321国道肇庆——梧州段的修建和改造,抓紧进行贺江复航工程,恢复航道畅通。双方共同发展西江航运,并按传统交往习惯,加强两广运输管理的协调,为对方提供方便,以发展两省(区)的公路、水运事业。

  四、坚持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利用广东对外开放和广西对越边贸的优势,通过合作开发、联合经营、代理出口等形式,搞好粤桂双方的商品、物资、贸易等部门的合作,拓展内外贸易,积极开展商品、物资的串换交流和边境贸易。双方工商和物价部门,要加强对两广接壤地区国家指定价格商品的市场和物价的管理。

  五、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引进、消化、吸收一批先进技术、设备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今后将积极引导向广西转移,广西对此表示欢迎。双方一致认为,今后要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两省(区)一轻、二轻、纺织、医药、林业、乡镇企业和科技部门的联合与协作,积极开展新技术、新成果、新工艺的交流。经双方商定,由两省(区)经协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企业,组织双向考察,由双方合作企业直接商谈签订协议,进行协作,促进两省(区)经济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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