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境外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为加强对我省境外企业工作的领导,更好地开拓国际市场,促进我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地发展,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广东省境外企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境外企业的管理办法;处理境外企业发生的重大问题及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
领导小组由卢瑞华(副省长)任组长,蒋月明(省政府副秘书长)、伍明光(省经贸委副主任)、杨希光(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赵淑琴(省府办公厅副主任)、曾炳生(省财政厅副厅长)、朱树屏(省监察厅副厅长)、林志平(粤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晋源(南粤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不占人员编制。
(粤府办〔199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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