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同意省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在各市聘请特约研究员
(本报讯)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一年九月二十日同意省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聘请下列各市有关负责同志为省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雷宇(广州)、王众孚(深圳)、曾德锋(珠海)、陈作民(汕头)、汤彤海(韶关)、黄慕昌(河源)、侯耿盛(梅州)、林树森(惠州)、陈燃(汕尾)、李汉松(东莞)、简庆华(中山)、林彦光(江门)、严显廷(佛山)、张明彪(阳江)、张安光(湛江)、张惠忠(茂名)、邓达礼(肇庆)、黄武君(清远)、蔡元勤(潮州)。聘期三年,聘书由省社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制发。
(粤办函〔1991〕7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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