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8期

1991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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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表彰一九九一年度广东省水利水电建设先进单位


  (本报讯)去年,我省各级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决定》,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了优异成绩,并涌现出一批水利水电建设先进市、县。省人民政府一九九一年八月五日决定:对化州县、梅县、新会县、澄海县等四个县授予一等奖;对中山市、潮州市、顺德县、南雄县、罗定县、龙川县等六个市、县授予二等奖;对东莞市、海康县、普宁县、海丰县、惠东县、宝安县、从化县、云浮县、清城区、阳春县、斗门县等十一个市、县授予三等奖。

(粤府〔1991〕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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