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5期

1991年05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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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成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本报讯)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的开展,省人民政府五月十三日决定成立省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负责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工作,总结、推广廉政建设经验,汇总、分析情况,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等。办公室主任由省监察厅副厅长朱树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省纪委卢泰规、省政府办公厅禹虎清、省监察厅黄显标、廖业兴、赵湛贤同志担任。工作人员从省纪委、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直属机关工委、省审计局、省监察厅抽调。办公地点在省监察厅内。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省直属单位(包括总公司),均应成立相应机构,并抽调干部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粤府办〔1991〕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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