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通知
粤府〔1991〕46号
一九九一年四月十七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重视学习和贯彻《铁路法》,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铁路建设和运输对我省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铁路法》总结了新中国铁路四十年的管理经验,为今后铁路运输和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证。《铁路法》体现了“天民铁路为人民,人民铁路人民爱”的宗旨,不仅规范了铁路部门和职工的行为,而且规范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行为,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铁路法》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铁路法》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切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铁路部门,迅速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个学习、宣传、贯彻《铁路法》的热潮。
二、大力开展学习贯彻《铁路法》的宣传活动。各级政府要把《铁路法》的宣传纳入“八五”期间的普法教育规划,特别是铁路沿线的市、县、镇更要认真开展《铁路法》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守《铁路法》,弘扬“人民铁路人民爱”的社会风尚。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省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要围绕《铁路法》作一些专题的系列报导。铁路部门要主动配合,组织宣传小分队,深入基层,尤其是铁路秩序比较差的地区,继续扎扎实实地抓好《铁路法》宣传月活动。
三、认真清理铁路沿线不安全的障碍、隐患,保证《铁路法》的顺利实施。各级政府和公安部门要借学习宣传《铁路法》的东风,组织力量认真整顿铁路沿线治安和车站秩序,清除事故隐患,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为实施《铁路法》创造良好开端。对于铁路建设等交通基础设施的用地、拆迁等问题,各级政府要尽力给予方便,支持铁路建设。
四、努力提高铁路的整体素质,把铁路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铁路法》对铁路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铁路部门要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好、贯彻好《铁路法》,根据规定的铁路运输企业、旅客、货主、托运人、收货单位的行为准则,对照检查,找出差距。一方面要认真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系统地清理各种现行规章,使之符合《铁路法》的要求,真正做到依法治路。另方面要以贯彻《铁路法》为契机,开展加强管理、改进路风、安全正点、优质服务的群众性活动,努力创建铁路运输新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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