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4期

1991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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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整顿律师队伍效果显著


  (本报讯)为了加强我省律师队伍的管理,提高律师人员的素质,省司法厅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我省的实际情况,从一九九〇年三月始至今年三月正,对全省律师队伍进行了“思想、组织、纪律、财务”四方面的整顿,收到了一定的效果。整顿分为动员、学习、检查、整改、制度建设五个阶段进行。全省二百三十六个律师事务所,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有二百二十个;基本合格的有十四个;不合格的有二个,并予以撤销。全省取消律师资格的有三人;停止执业的有二人;撤销六十八个律师事务所分支机构;限期整顿和撒销社会上法律服务机构十九个。经过一年来的整顿,全省律师队伍达到了提高思想,纯洁组织,加强纪律,清理财务,进一步健全制度的目的。

省司法厅 游春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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