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11期

1991年11月30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91年 > 第11期
【打印】 【字体:

茂名市与南宁市结为友好城市


  (本报讯)茂名市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结为友好城市的签字仪式于十一月十三日在南宁市举行,茂名市副市长张惠忠和南宁市副市长孙汉明分别代表本市在协议上签字。茂名、南宁两市相距不远,同属亚热带地区,自然条件与地理位置既相近又相似,历来在商品流通、物资协作、交通运输等方面往来密切。两市结为友好城市,对于互通有无,优势互补,推进两市经济、技术、科学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茂名市府通讯员   杨光平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