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第1期

1991年01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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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表彰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粤府〔1991〕11号


  (本报讯)自一九八三年召开第一次全省计划生育“双先会”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和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切实加强了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在控制我省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方面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并涌现出一批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表彰他们在我省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的显著成绩,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芳村区人民政府等一百个单位“广东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子黄桂芳等二百位同志“广东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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