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政府及早做好法律顾问的聘请和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
(本报通讯员 杨光平报道)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适应《行政诉讼法》实施的需要,茂名市人民政府及早做好法律顾问的聘请和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一是四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政府系统法制工作会议,要求各县政府和市府直属单位要把《行政诉讼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及早做好法律顾问的聘请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的培训工作。经过酝酿讨论,市政府聘请了刘贤信、何萍两位高级律师和林国良律师担任市政府常年法律顾问,要求有关单位对法律顾问的工作予以支持并提供方便。目前,已有部份县(区)政府和市府直属单位聘请了法律顾问。二是配置复议机构,培训复议应诉干部。市政府对该项工作抓得比较紧,六月份市政府在法制局增设了行政复议科,各县(区)政府和市府直属委办局也按市府要求配备或正在研究配备复议应诉人员。与此同时,市府认真抓好复议应诉人员培训学习,先后选派了两批人员参加省府法制局举办的行政复议干部培训班,还采用研讨会等多种形式轮训复议应诉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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