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8期

1990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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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加强集体所有制企业审计工作


  (本报通讯员章伟案报道) 为了进一步完善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经营目标责任制,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八月三日以佛府办[1990]110号文转发《市审计局关于企业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对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实行先审计后兑现的报告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一)抓住企业签定经营目标责任制合同期满的时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二)由企业主管部门内审机构开展对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审计。(三)对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审计的方法和步骤: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企业由主管部门的内审机构组织进行。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业务指导,组织质量检查。在步骤上,先统一培训干部;后制定审计计划,组织审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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