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办公厅转发待业职工问题的调查报告
(本报讯)一九九〇年三月二十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省人民政府意见,转发了省劳动局《关于湛江等八市处理新出现待业职工问题的调查报告》。
各市处理待业职工问题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二)想方设法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一是组织企业推销积压产品,追收货款,回笼资金。二是按照“少关停,多并转”精神,兼并、合并一些停产和经济效益差的企业。三是多方挖潜,筹集资金。四是调整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五是坚决纠正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尽量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六是改善企业管理。(三)切实安排好停工待工人员生活。(四)做好停产待业职工的管理和安置工作。
省劳动局几点建议:
(一)建议各级政府、各主管部门要帮助停产半停产企业尽快恢复和发展生产。
(二)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加强待业职工余缺调剂工作。
(三)切实加强对停工待工人员的管理。
(四)进一步健全社会劳动保险制度,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功能。
(五)要重视职工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粤府办[1990]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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