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三防办为水、旱、风灾抗灾救灾综合协调机构
(本报讯)我省地处亚热带,面临南海,各种自然灾害频繁。为了加强对水、旱、风灾抗灾救灾的综合协调工作,一九九〇年三月二十四日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各级三防指挥部办公室(简称三防办)是同级政府主管水、旱、风灾抗灾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各业务部门开展抗灾救灾工作,交流信息,编报本地区三防物资、资金安排的年度计划,并对灾情进行汇总上报。民政、卫生、交通、电讯、教育等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及需要解决的问题时,应抄告同级三防办。
二、抗灾救灾资金、物资分配和管理体制不变。各级计划、工交、农业、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加强与三防办的联系,在分配抗灾救灾资金、物资时,应抄送三防办。
三、抗灾救灾工作要坚持“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原则。各市、县在年度计划中要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和物资,以应抗灾救灾之急需。
(粤府办[199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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