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3期
1990年03月31日出版
省府确定工交企业改革和管理分工
(本报讯)一九九〇年三月十三日省人民政府确定我省工交企业改革和管理分工:
一、我省工交企业改革,由省经委负主要责任,从管理企业的角度对省政负责;省体改办主要是督促、检查、提建议,从推进改革的角度对省政府负责。
二、企业改革的落脚点应是基层企业,省经委、体改办应共同努力,搞好为增强企业活力而进行的企业改革。
三、各市、县可参照省的意见,确定本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工。
(粤办函[1990]1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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