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2期

1990年02月2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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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电管理局省公安厅广州军区司令部通信部关于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会议情况报告的通知

粤府办[1990]15


  一九九年二月十四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邮电管理局、省公安厅、广州军区司令部通信部《关于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会议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如下意见:

  通信线路的安全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国防安全,一旦遭到破坏,将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危害甚大。省人民政府已决定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通信线路的安全畅通。


  省邮电管理局、省公安厅、广州军区司令部通信部《关于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会议情况的报告》主要内容:


  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四日,省邮电管理局、省公安厅、广州军区司令部通信部联合召开了全省保护通信线路安全会议。会议分析了当前通信线路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研究了军警民协助配合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工作。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护线领导机构,加强护线工作的领导。为加强对通信线路安全防范工作的领导,建议省政府成立保护通信线路领导小组,邮电通信干线通过的地方及有重要通信设施的市、县也应成立保护通信线路领导小组。

  二、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通信线路的犯罪活动。对盗窃破坏通信线路的案件,不能作为一般盗窃案件,不能以被盗物资的价值多少来衡量定案,必须按照刑法规定,给予严厉打击。

  三、清理整顿废旧金属收购行业,堵塞销赃渠道,目前,省内有些地方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管理不严,有些收购点没有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非法收购废旧金属,成为盗窃分子的销赃渠道。各地供销物资部门应会同公安、工商、物价、商业等部门对废旧金属收购行业认真进行一次清理整顿。对无证非法经营的收购站、点一律取缔。严禁废金属收购站、点向个人收购铁路、石油、通信、军用器具等专用金属材料。乡镇企业、街办冶炼厂一律不准收购铜线等通信用金属林料。

  四、开展护线联防,做好防范工作。在通信线路被盗严重的地方,要采取护线联防措施,依靠基层组织,加强防范工作。各市、县应学习、宣传和借鉴东莞、罗定、曲江等市、县开展护线联防和专业护线的经验,把通信线路的安全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群众护线与专业护线相结合,搞好护线联防。

  五、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广大群众保护通信线路的安全。通信线路的安全,关系着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加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动员干部群众爱线护线,同破坏通信线路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要表彰爱护国家财产,保护通信线路安全中的好人好事,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爱护通信线路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保护通信线路的安全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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