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2期

1990年02月2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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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提出发展农业的具体要求


    (本报通讯员曾建平报道)清远市政府最近提出发展农业的具体要求:一是抓好农田水利建设;二是在今年内将全部宜林荒山种上树;三是增加农业投资,财政年度支出不得低于百分之十,乡镇等集体企业在利润中提百分之二十作为支农资金,农业银行每年贷款总额的百分之十要安排给种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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