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第12期

1990年12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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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布置元旦、春节期间的拥军优属活动


  (本报讯)为进一步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促进我省的两个文明建设,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一、召开军政座谈会、军地联席会、优抚对象座谈会及其他形式的军民联谊活动;慰问驻地部队和军队离退休干部、部队伤病员,认真听取他们对各级政府的意见,积极帮助部队和优抚对象排忧解难。二、各市、县要在春节前对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按规定应发给烈属、义务兵家属、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的优待金,要抓紧兑现,保证他们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群众的一般生活水平;对已移交给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要妥善安置;对城镇退伍士兵要按政策规定及时安置;农村退伍士兵要积极帮助其开辟生产和就业门路。

(粤府办[199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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