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一九九〇跨一九九一年榨季蔗糖购销政策的通知
粤府【1990】102号
一九九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省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一九九〇跨一九九一年榨季蔗糖购销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糖蔗收购价格:我省现行糖蔗收购价格各地不尽相同,经济发展水平和生产条件也不一致,且这次调整糖价主要是解决糖厂亏损及经营单位费用偏紧的问题,因此各市、县现行收购价格一般不予调整,维持上榨季当地价格水平不作变动,避免出现新的矛盾。关于食糖收购价格:任务内的食糖执行国家统一定价,一级白砂糖每吨出厂价由一千六百五十元调高到二千四百元;省际调拨价由一千八百三十元调为二千六百三十元。销往省外的任务外食糖,必须按不低于省际调拨价调拨,不得降价竞销,对冲击国家计划和扰乱市场者,由工商管理及物价部门负责监督查处。
二、继续实行食糖上调任务包干办法。全省核定食糖上调包干任务七十万吨,由各级糖烟酒公司收购、调运和结算。为帮助产区解决食糖增产后的出路问题,本榨季省拟临时增加收购上调食糖三十万吨,由省商业厅与产区衔接落实。上调国家的食糖,根据二部一局的通知,继续实行“吨糖吨粮”奖售政策此外,全省安排地销食糖五十万吨,由省商业厅下达指导性收购计划,各地糖烟酒公司和供销社经营,价格由经营单位与工厂协商。地销糖销售价格执行省物价局、商业厅、一轻厅粤价轻字(1990)391号规定的作价差率。糖厂在完成上调任务后的自产食糖,可自行加工和销售,其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统一的调拨价。经营任务外食糖,经同级财政核定,利润可适当多留,经营亏损,财政也不拨补。
三、食糖价格调整后,收购、储备食糖的资金需求量增大,而且用款时间集中,各级银行要妥善安排,确保收购、储备食糖的资金需要。对用于调控市场的储备糖所需贷款,银行应在利率上给予优惠黑顾。各级糖烟酒公司要及时结算、兑付蔗糖收购款,加速资金周转。
四、为了有秩序地组织任务外食糖的流通,省在广州、湛江市各设立一个食糖批发市场,具体方案由省商业厅牵头,会同一轻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五、八大糖厂上调食糖的收购和结算、食糖外运出省《准运证》的管理,仍按省人民政府粤府[1989]136号文件规定执行。江门甘化厂的蔗源,继续由中山、江门、顺德、新会和斗门五市县按原定基数调交。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