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设立福田、罗湖、南山区
(本报讯)国务院一九九O年一月四日批准我省深圳市设置三个区(均为县级)。
一、福田区:行政区域东起红岭路,西至车公庙,南临深圳河,北到笔架山管辖园岭、南园、福田、沙头、梅林、华富和香密湖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深南中路。
二、罗湖区:行政区域东起大鹏湾背仔角,西至红岭路以东;管辖盐田、梅沙、田心、笋岗、翠竹、桂园、黄贝、蛟湖、南湖街道办事处和沙头角镇;区人民政府驻湖贝。
三、南山区:行政区域东起车公庙,西至南关安乐村、赤尾村,北背羊台山,南临蛇口港、大铲岛和伶仃岛;管辖沙河、西丽、大新、南山、蛇口街道办事处和蛇口招商局工业区;区人民政府驻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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