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9期
1989年09月30日出版
省人大代表、省政协委员履行职责时可优先购票
(本报讯)省人民政府于1989年9月7日发出通知,自1989年10月1日起,广东省人大代表和广东省政协委员在履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职责,执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任务时,可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证、省政协委员证和执行公务证明优先购买省内各地的火车票、飞机票、轮船票和汽车票。
各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本市、县内执行任务需要购买车、船票时,参照此办法办理。
(粤府办〔1989〕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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