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8期

1989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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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受贿工作局成立


  (本报讯)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七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省委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受贿工作局。其主要任务是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省检察机关对贪污贿赂罪案的举报、侦查、预审工作,直接侦查全省范围内影响大、危害大的特大案件和厅局级以上干部犯罪的要案,并搞好预防工作。

(粤府函〔1989〕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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