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7期

1989年07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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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举办第二届中国艺术节(中南)


  (本报讯)第二届中国艺术节(中南)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将于一九八九年十月九日至十八日在广州隆重举行。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艺术节(中南)的通知》。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象办好第六届全运会一样,努力承办好这次中国艺术节(中南)。全省新闻、宣传、文化、旅游、交通、民航、铁路、公安、工商、税务、接待等有关单位要大力支持,要加强舆论宣传,动员组织观众,认真搞好接待服务工作,为艺术节提供方便和援助,力争把艺术节搞得有声有色,圆满成功,为促进社会主义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做出贡献。 

(粤府办〔1989〕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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