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7期
1989年07月31日出版
佛山市严禁中秋节用公款请客送礼
(本报通讯员何仕章报道)佛山市委办公室和市府办公室于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以佛办字〔1989〕29号文发出《关于中秋节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年一度的中秋节快要到来。过去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此节日,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为制止社会不正之风滋长和蔓延,通知对不准用公款请客送礼等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身体力行,在廉洁方面做出表率,同时要认真抓好本部门本单位的廉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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