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7期

1989年07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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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加强地产化肥销售管理


  (本报通讯员曾建平报道)一九八九年七月七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地产化肥销售管理的问题。会议决定:(1)坚决整顿化肥市场,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化肥实行专营的规定。(2)地产化肥实行按合同计划供应的办法。(3)严格限制直接到厂购化肥,除持有营业执照的专营单位外,不准任何单位和个人到生产厂搞指标购肥。工厂超产的化肥,仍由企业安排销售,原则只限于供给有营业执照的专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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