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建立办事公开制度
(本报通讯员梁伯恩报道)韶关市委、市政府决定从一九八九年七月起实施政府机关办事公开制度。这项制度包括八个方面:一、全市性重大决策公开。二、重大人事安排公开。三、领导活动公开。四、工作情况公开。五、办事制度公开。六、领导成员住房情况公开。七、领导成员出国、赴港澳考察情况公开。八、接待情况公开。办事公开制度的实施,必将较好地增加市政府政务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权力的运用置于制度的约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在推进政府机关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方面产生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