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4期

1989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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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

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89〕31号


  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办发[1989]12号),并结合我省情况提出如下具体贯彻意见。

  一、要下决心在今年内解决我省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凡是群众温饱问题没有解决的地方,各级政府的第一把手要亲自抓,层层落实扶贫包干责任制。要选派得力的干部进驻贫困乡(镇)、村,或到贫困乡(镇)、村任职或挂职。要集中财力物力,因地制宜地办好以种养业、加工业、小矿业为主的“短平快”项目,促进贫困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在自愿和平等互利的原则下,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开展经济协作。以县为单位,年底前90%以上的贫困户年人均收入要达到二百五十元,口粮达到二百公斤。

  二、对已基本解决温饱问题的贫困地区,今后的主要任务是进一步搞好经济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县财政收支基本平衡,多数农民年人均收入达五百元以上,全部荒山种上树,建立起种养基地和加工企业,90%以上的行政村通机动车、通电话,大部分的农户用上电。

  三、要认真落实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经济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各级用于扶贫的资金不得减少,有条件的还应适当增加。在农业发展基金中,应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省直各单位原定扶持山区县发展经济的各项措施要予以落实。“七五”期间每年安排一亿元扶贫的贷款指标,由省人民银行会同专业银行具体组织落实。

  四、加强扶贫资金和物资的管理。各县要把各种扶贫资金捆起来集中使用。到期的贷款,应采取措施回收。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的贴息贷款,回收后留县周转使用。国家分配给我省的大跨度联合贷款,由省按项目择优投放;分配我省以工代赈的中低档工业品,视贫困程度和项目情况分配到市,由市按项目投放。

  五、要重视老区建设。我省革命老根据地相当部分在山区和贫困地区。因此,各地在安排扶贫工作时,也要把支援老区纳入扶贫计划,统筹安排。各级安排扶持革命老区的专项资金和物资要在原有的基础上,尽可能有所增加。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

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国办发〔1989〕12号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纪要


  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于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召开了第七次全体会议。现纪要如下:一、当前形势和“七五”后两年的主要任务

  到一九八八年底,各省、区扶持的贫困户中已有60%左右解决温饱问题,国家重点扶持的三百多个贫困县中有四分之一越过温饱线。

  “七五”后两年全国贫困地区经济开发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分类指导原则,继续扶持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县,在巩固成果的基础上,实现从扶持千家万户解决温饱问题向发展连片支柱产业的战略转折,争取尽快使现在已经解决温饱的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本省、区平均水平。

  二、采取有力措施,实现“七五”期间解决大多数贫困地区群众温饱问题的目标(一)各省、区对没有解决温饱的县、乡、村领导班子要进行全面分析,分类排队。

  (二)为了充分发挥扶贫专项贴息贷款解决贫困户温饱问题的作用,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高效益,到期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由县组织回收,回收后由县周转使用,继续用于扶贫开发项目。

  (三)推广地膜杂交玉米,尽快解决高寒山区和干旱地区贫困户吃饭问题。

  (四)解决贫困地区人畜饮水困难,安排好库区移民生活,是解决温饱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由国家计委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用六亿元中低档工业品以工代赈,继续解决贫困地区交通和人畜饮水问题的决定,今年及早安排资金和物资,具体部署实施。

  (六)进一步动员国家部委,对西北、西南贫困面大、情况特殊的省行定点联系帮助,充分发挥各级党政机关、群众团体、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大专院校、民主党派、人民解放军等社会各界扶贫济困的作用。

  三、扶持解决温饱的贫困县转入以发展区域经济为主的经济开发新阶段

  贫困地区经济开发是个长期性的历史任务,完成这一任务要分两步走:第一步,努力争取在比较短的时间内先解决温饱问题;第二步,经过长期努力发展区域经济,逐步脱贫致富。

  贫困县越过温饱线的基本标准是:在正常年景下,除社会救济户和五保户外,90%以上的贫困户可以解决温饱问题。

  对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县的基本政策是:

  (一)“两不变,一优先”,即扶持资金不变、优惠政策不变,使用县办企业贷款优先。

  (二)允许调整专项贴息贷款的投资方向和使用范围,可以将大部分资金用于能够带动贫困户发展商品经济的龙头加工项目。

  (三)大张旗鼓地表彰解决温饱的贫困县以及支持这些县发展贡献突出的部门和单位。

  越过温饱线的贫困县发展区域经济的重点是:

  (一)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制定开发规划,建设连片发展、具有一定规模、并有社会服务配套的商品生产基地,发展有竞争力的拳头产品。

  (二)有计划、有重点地发展开发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企业,通过产供销一体化的系列开发,依靠科技进步,争取每个县逐步建设两、三个能够带动地区经济发展、起到财政支柱作用的骨干产业。

  (三)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和地方计划部门,在制定“八五"计划时,要特别重视贫困地区经济、科技、社会发展问题,逐年安排一些水、电、路等基础建设项目。

  四、集中用好现有的扶贫资金和物资,充分发挥经济效益

  (一)国务院决定,尽管今年财政、信贷资金非常紧张,但国家用于扶贫的资金不减少。

  (二)为了管好、用好来自各个渠道的扶贫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将各项扶贫资金捆起来集中使用的指示。具体要求是:

  1、中央财政、银行部门要根据各地贫困状况和国务院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在向各省、区财政、银行部门下达资金的同时,通知各省、区的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

  2、各级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资金管理部门、计划部门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本地贫困状况和开发规划,共同商定资金使用的范围和投向,并根据资金的不同性质和用途,合理分工,配套使用。

  3、各级贫困地区经济开发领导小组要组织资金管理部门、计划部门和各有关业务部门,共同选择项目,组织专业小组进行评估论证。

  4、资金管理部门要对共同评估筛选出来的项目进行审批,按项目效益投放资金。

  5、各级贫困地区经济开发主管部门要协同资金管理部门组织到期资金回收工作。

  (三)各级扶贫开发机构,资金、物资管理部门和审计、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扶贫资金、物资使用的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公布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办好扶贫经济实体,发展横向联合,建立高效益的投入产出机制当前兴办扶贫经济实体要注意以下问题:

  (一)扶贫经济实体要实行政企分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直接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并要承担具体扶贫任务,使用扶贫资金和实施项目必须与解决贫困户温饱、脱贫致富直接挂钩。

  (二)扶贫经济实体应主要依靠现有办得好的农村企业、各类经济组织和服务组织,以及那些效益高、有活力的民间私人企业。

  (三)要提倡和鼓励通过股份制形式兴办扶贫经济实体,贫困户可以承贷扶贫资金带资入厂,按劳取酬、按股分红。

  (四)要支持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兴办扶贫专业公司,或承包扶贫开发项目,并在资金上给予支持。

  (五)要注意正确处理扶贫经济实体内部的分配关系。既要充分肯定能人牵头办扶贫经济实体的作用,使其获得合理的报酬,又要使能人和就业的贫困户劳力的收入保持适当比例,不要过分悬殊,更不要垒大户。

  (六)要严格控制办扶贫开发公司。

  发展大跨度横向联合要明确和解决以下问题:

  (一)凡可以提高贫困地区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的联合,都可以纳入横向联合范畴。

  (二)从今年开始,要把用于引导联合的大部分县办企业贷款直接分配到有关省、区。分配的依据是:70%的资金按贫困人口分配,30%的按县数分配。

  (三)今年联合开发项目和其他项目,重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项目,原料开发项目,农副土特产品的加工项目,劳动密集型的手工业加工项目以及劳务输出等,把解决温饱、脱贫致富和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密切结合起来。

  六、加强领导,健全办事机构,继续搞好干部培训工作

  (一)有关省、区的各级政府要继续把扶贫作为一项重要的经济和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直接抓点,组织力量,加强领导。

  (二)今明两年要继续坚持对贫困地区县、乡、村干部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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