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4期

1989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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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授予省立功创先劳动竞赛先进单位称号


  (本报讯)为了表彰三年来在立功创先劳动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推动全省改革和开放的深入发展,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授予广州市等一百三十六个单位(集体)一九八六年至一九八八年度广东省立功创先劳动竞赛(劳动竞赛工作)先进单位(集体)称号,授予韶关市等十七个单位一九八八年广东省立功创先劳动竞赛(劳动竞赛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粤府〔1989〕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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