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4期
1989年04月30日出版
省府转发省老龄问题委员会
关于加强我省老龄工作的意见
(本报讯)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日转发了省老龄问题委员会关于加强我省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把老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各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老龄工作。
(粤府办〔1989〕35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