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4期

1989年04月30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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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决定韶关师专

和韶关大学合并办学


  (本报通讯员梁伯恩报道)韶关市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九年四月二日作出决定:两所高等院校——韶关师专和韶关大学合并办学。两校合并后属地方性综合性的大学,主要任务是为全市培养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和社会经济发展所需的应用型人才。管理机构是一套人马两个牌子,九月份新学年开始,新的领导班子负责学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决定认为,两校的合并,是适应我市深化改革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实施我市人才培养的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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