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3期

1989年03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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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同意《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本报讯)一九八九年三月十八日,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费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物价局、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联合下文贯彻实施。 

(粤府函〔198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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