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2期
1989年02月28日出版
广东省成立北江大堤管理委员会
(本报讯)为了加强对北江大堤的管理,省人民政府于一九八九年二月一日决定成立北江大堤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审查北江大堤建设规划,督促有关市、县做好清理河障和违章建筑工作,确保大堤安全。
管理委员会由凌伯棠任主任,关宗枝、黄伟宁任副主任,聂其洪等9人为委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北江大堤管理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粤府办〔1989〕11号)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