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第2期

1989年02月28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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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同意《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等三个规则


  (本报讯)一九八九年二月十七日,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局制订的《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织规则》、《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规则》、《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三个规则,由省劳动局、省总工会联合下发执行。(粤府函〔1989〕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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