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物资总公司关于做好物资
供应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粤府办〔1989〕111号
1989年10月21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物资总公司《关于做好物资供应工作的报告》,并提出如下意见:
燃料和主要原材料供不应求,将是我省经济发展中一个较长期存在的矛盾,各地人民政府、各部门对此应有充分的认识,要切实加强物资供销部门的领导,大力支持物资供销部门努力做好工作,改善和保障供给,为稳定经济、发展生产作出贡献。
省物资总公司报告主要内容是:
一、统一认识,充分发挥国营物资企业在物资流通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狠抓资源组织,努力增加有效供给。要努力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特别要争取银行的支持,把物资部门为当地生产组织紧缺物资所需的资金排上重要位置。同时,要着眼于内部挖潜,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处理库存积压物资,加快资金周转。要多渠道筹集资金,解决面临的资金困难,为今、明年的生产建设组织更多的资源,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三、各级物资部门在资源的组织和销售上,应坚决执行国家和省制定的产业政策,有保有压。计划内外物资都要实行倾斜供应,使物资购销活动符合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增加社会有效供给的目的,促进我省经济结构的调整。
四、各级物资部门要进一步端正经营工作的指导思想,提高服务质量,为生产企业排忧解难。为加强购销衔接,要继续推广对重点企业、重点产品所需的原材料实行配套承包供应的办法,解除企业对原材料的后顾之忧。
五、进一步整顿物资流通秩序,加强物资市场的管理和建设。一方面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继续搞好重要生产资料经营资格的审查,坚决清理和取缔那些以非法倒卖手段牟取暴利的经营单位。另一方面,各级国营物资企业要自觉端正经营行为,坚决执行计划、财务、税收、物价、工商、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政策。
六、加强物资部门的廉政建设,把廉政建设、文明经商作为物资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建立和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实行“两公开一监督"。提倡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优良传统,保证物资工作健康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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