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府发出宣传学习贯彻执行《企业法》的通知
(本报讯)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八日,省府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政府、省府直属各单位必须按照中央通知精神,组织机关、企业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企业法》,进一步推动企业改革。
一、深刻认识《企业法》的重要意义。尽快使企业走上依法生产经营、政府依法监督管理的轨道。
二、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习《企业法》。报刊、电台、电视台要开辟专栏、举办专题讲座,积极配合《企业法》的学习和实施。要同学习《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结合起来。
三、结合实际贯彻执行《企业法》,进一步把企业搞活。在深化改革中企业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和办法,只要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都应允许采用或试行。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应当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提供各种服务,协调好各种关系,为企业排忧解难。各综合管理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办事,对企业提出的与实施《企业法》有关的问题,应及时解决。当前要把反摊派和打击以权谋私作为重点来抓。学习贯彻《企业法》的检查监督工作,由各级经委负责,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银行、审计、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根据《企业法》要求完善管理和监督职能,保障《企业法》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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