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第8期

1988年08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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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批转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制止公路沿线两侧违章建筑和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的请示》


(本报讯)一九八八年七月十四日,省府批转省公安厅、交通厅、国土厅、建委、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制止公路沿线两侧违章建筑和加强公路交通管理的请示》。指出:在公路两侧擅自设摊摆档、乱堆乱放、违章建筑,把路段变成“街道”“集市”,不但严重影响公路交通畅通、安全,而且给公路建设带来困难。如不采取措施及时制止和纠正,必将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要求:各级政府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力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切实做好清理工作,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在清理过程中有什么问题,直接向省公安厅、交通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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