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第7期

1988年07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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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决定开展全省物价大检查


(本报讯)为了维护合理调价,刹住乱涨价乱收费歪风,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八年六月十八日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物价大检查。这次物价大检查的范围,主要是国营、集体工商企业和个体户在今年以来所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为搞好这次物价大检查,省成立了物价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刘维明副省长任组长,罗共鸣、佟惠年、何元恒、黄绪荣同志任副组长,并从省财办等8个单位抽调干部参加检查组,分赴全省各地检查工作。同时,省成立了物价大检查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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