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第12期

1988年12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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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府决定恢复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工作协调小组


(本报讯)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十三日,省人民政府决定恢复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工作协调小组,由于飞任组长,仇作华、张鸿义任副组长,钱海林等11人为成员。协调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国务院、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督促各管理单位执行有关管理法规、条例;协调管理线各管理单位之间的工作;监督进出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的货物管理工作。

(粤府办[1988]1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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