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福利
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的通知
粤府办〔1987〕89号
一九八七年八月十五日
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
省人民政府:
为动员社会力量,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拟在我省和天津、上海、黑龙江、河北、山东、湖北、浙江、江苏,福建十个省、市进行首批试点。
解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社会福利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由于资金不足,渠道单一,尽管国家作了很大努力,仍有部分社会问题(如孤寡老人的养老,残疾人的康复、就业、教育,孤儿和贫困户的扶助等)得不到很好解决。最近几年,我省的经济发展较快,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缓慢,这同我省的经济发展形势很不相称。开展有奖募捐活动,既为弥补国家、地方财力不足,多渠道筹集社会福利资金开拓了一条新路子,也有助于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项有重要意义的活动。为了搞好我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现根据民政部文件和全国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为加强我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筹集和分配社会福利资金,拟成立“广东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简称省有奖募委会)。省有奖募委会是全省性的社会福利团体,受省人民政府领导,并接受中国有奖募委会的业务指导。省有奖募委会下设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二、根据我省各市、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经征求有关市、地意见,拟在广州、汕头、深圳、珠海、江门、东莞六个冇先进行试点,逐步在全省推广。鉴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厂、工作量大而又很敏感的活动,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加强领导,重视这项活动。特别是进行试点的市、地、县要建立精干的办事机构(称募委会或领导小组都可以),由当地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负责组织、管理、实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具体工作。
三、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是一项社会性工作,各级宣传、银行、财政、税务、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统一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积极支持有奖募捐活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应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目的、意义,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家喻户晓,以推动我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健康顺利开展。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与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通知》一并转发全省各地贯彻执行。
广东省民政厅
一九八七年六月三十日
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
活动的通知
民〔1987〕捐字17号
一九八七年四月七日
《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在讨论这项请示报告时,国务院领导指出:通过社会福利有奖募捐的形式筹集社会福利资金,是一项有意义的活动。同时指出,开展这类活动有其消极的一面,要从严控制。目前只批准社会福利有奖募捐一项。
我部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正在筹建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制定有关章程和亦法拟先在部分省市试点,然后视情况逐步推广。
关于开展社会福利有奖募捐活动的请示报告
建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国社会福利事业取得很大成绩,有了很大发展。目前,全国共办起三万五千多所福利院、敬老院(其中集体办的三万三千多所),一万九千多个福利厂(其中乡镇、街道办的一万七千多个),收养了一大批社会孤老残幼人员,安排了一大城有劳动能力的盲聋哑残人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尚有一系列社会问题亟待解决。其中突出的是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困难户的问题。由于资金不足和渠道单一,尽管国家作了很大努力,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仍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去年国家预算支出民政事业费三十四亿元,其中绝大部分是人头费和救灾费,能用于社会福利的经费约四亿元。
最近,我们调研了国外发展社会福利工作的经验。他们都是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办法,即国家、集体、个人、社会四条渠道同时开通,而发行彩票又是向社会筹措资金的一条主要渠道。根据“七五”计划关于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障基金的精神,我们建议在国内开展有奖募捐活动,筹集社会福利基金,用于举办残疾人(包括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残疾和精神病人)、老年人(主要是社会孤老)、孤儿的社会福利和康复事业,帮助有困难的人。
从目前我国城乡人民的收入水平和承受能力来看,每年发行十亿元的有奖募捐券是可行的。考虑到小人承受能力,面额不宜过大,以一元为好。经初步测算,发行收入扣除奖金、印刷、代销、发行等费用后,每年可筹集到资金五亿元。为了调动地方的积积性,拟将收入的半数以上留归销售地区,其余部分用于举办全国重点或示范性社会福利、康复项目和资助有关省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鉴于有奖募捐活动有其消极的一面,可能引起国内外的不同反映。但是,我们认为开展这项活动,一是为了举办社会福利事业,帮助各种有困难的人;二是购买有奖募捐券采取自愿原则,不强迫、不摊派;三是定期向社会公布收入和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是会得到社会的同情和支持的。同时,开展此项活动,还有助于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促进人们关心社会福利工作,发扬尊老爱幼、互助互济的美德。
为了做好有奖募捐券的发行工作,我们建议成立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这个委员会,是筹集社会福利资金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其主要任务是:组织、规划募捐活动,为社会福利事业筹集资金,并负责分配、管理和使用;举办重点或示范性社会福利康复项目;对地方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开展与国外社会福利团体的友好往来。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将作为有奖募捐券的发行法人,独家发行有奖募捐券。为了顺利开展这项工作,需请财政、税务、银行、宣传等有关部门给予协助和支持。具体事项有:有奖募捐券发售活动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用募捐收入建设的社会福利设施免征建筑税;中奖者的奖金收入免征所得税和调节税;有降募捐券发售收入存入银行给予计息,募捐的外汇收入给予全额留成使用;请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宣传部门给予支持。
鉴于开展这项工作尚无经验,准备先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待取得经验后,再视情况逐步推广。
以上报告妥否,请审批。
民政部
一九八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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