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
审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1987〕71号
一九八七年六月五日
现将省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内部审计工作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分期分批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切实把内部审计工作迅速开展起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
省人民政府:
自一九八五年八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以来,已有一批部门和单位相继建立了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到一九八六年底止,全省已建立内部审计机构一千三百一十多个,配备人员二千五百九十多人。银行、保险、邮电、经贸、冶金等部门,已在全省系统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内部审计机构的组建任务。广州市已建立各级内部审计机构七百多个。这些内部审计机构,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问题,积极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如省工商银行系统通过稽核审计,查出风险贷款五亿多元,分析了原因,促进了预防风险贷款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并收回难度较大的贷款三千四百二十万元。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对出口单证流转情况进行检查,查出了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显著改变了逾期外汇数额大、回收慢的局面。省邮电系统对所属单位的自筹基建资金途行审计,发现擅自突破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共一百一十九万元。省粮食系统查出违反财经纪律的款项三百二十万元,贪污盗窃案件十一宗。内部审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发展很不平衡。有些部门和单位尚未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有些虽然已建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工作却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
为了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现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的枳极因素”的批示和全国内部审计工作会议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内部审计工作的重要作用。自实行经济体制改革以来,企业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已经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国家对企业的管理,也由直接控制为主逐步转向以间接控制为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管理。因此,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当前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国家对财政、财务收支的监督,坚持勤俭建国方针的需要;是部门、单位改善经营管理,厉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的需要;也是维护财经法纪,转变社会风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由于实行审计监督制度是一件新的工作,各级领导必须认真做好宣传工作,教育干部提高对内部审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从各方面给予重视和支持,把内部审计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
二、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机构。省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粤府办〔1986〕2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和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副厅级(包括副厅、局级的总公司)以上单位,凡尚未建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应于一九八七年九月底以前建立起来,机构应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所需人员从现有编制中调剂解决;已建立起内部审计机构,但还没有按编制配齐人员的,应迅速配齐人员,开展工作。内部审计机构应单独设置,规格可与本部门、本单位的财务机构相等。
市、地、县政府各部门(含总公司)和省直各厅、局所属的二、三级企业、事业单位,也应按照分批设立的精神,先就财务收支活动较多的单位建立内部审计机构。
三、切实抓好内部审计工作。目前内部审计工作的重点是:促进企业挖掘潜力,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特别是对盈利下降和亏损的企业,要实事求是地分析原因,帮助改善经营管理;要揭露和纠正官僚主义、挥霍浪费,以及查处弄虚作假、钻改革空子等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各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对所属的二、三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实行按月、按季、按年定期审计;对厂长(经理)要实行离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包括试行厂长、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审计);对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的来源和使用情况、财务决算以及本行业在改革中出现的带有倾向性的问题进行审计。使内部审计工作逐步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切实加强管理,堵塞漏洞,挖掘潜力,纠正不正之风,以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广东省审计局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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