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国土厅关于开展编制我省
国土总体规划工作报告的通知
粤府〔1987〕102号
一九八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国土厅《关于开展编制我省国土总体规划工作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编制全省国土总体规划,对于合理开发利用我省国土资源,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保持生态平衡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务必加强领导,切实抓紧抓好。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和支持,规划所需要的资料和数据,要无偿提供,保证按期完成规划任务。
规划项目的安排和协调由省国土厅负责。
关于开展编制我省国土总体规划工作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国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地编制国土规划,对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提高宏观经济效益,促进生态良性循环,造福子孙后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省地处沿海,地理位置优越,自然资源丰富,经济比较发达。但是,在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还缺乏统筹全局的总体规划,面临着工业重复布点,区域分工不明,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水资源、森林资源、土地资源破坏严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局部地区环境污染加剧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编制全省国土总体规划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事情。现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开展编制我省国土总体规划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原则
国土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是:按照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从我省的实际出发,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使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处理好地方与国家、局部与整体、重点与一般、长远和近期的关系;实行开发、利用、治理、保护相结合,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的统一;注意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的经济差异,正确处理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的关系,充分照顾老少边穷地区的发展。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包括省辖范围内的陆地和海域。
规划以公元二〇〇〇年为期限,近期规划应与“八五”计划衔接,某些重要项目可延长到公元二〇三〇年。
三、规划内容
国土规划包括全省总体规划、地区规划、经济区规划和专题规划。
全省总体规划包括:国土资源分布特点及其综合评价;社会经济条件分析;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整治的目标和任务(含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与江河整治,土地利用与整治,海洋资源开发和保护,矿产资源、生物资源和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环境保护与自然保护;人口发展、城镇化与城镇格局;国土开发总体布局与区域开发;规划实施措施与对策。
地区规划和经济区规划包括:珠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发展规划;海南岛综合开发规划;粤北山区综合开发规划(湘赣粤交界地区开发规划的组成部分);重点整治开发地区、海岸带、岛屿、河口开发整治规划;粤东与韩江三角洲地区综合开发规划;粤西与西江走廊综合开发规划;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的规划。
专题规划的项目,待与有关部门协调确定。
四、步骤与方法
国土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准备阶段、规划编制阶段和规划成果论证阶段。
准备阶段:培训规划工作人员;调查、收集基础资料;在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对本省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现状组织专题调查和考察。
规划编制阶段:制定规划编写大纲纲目;编写全省总体规划;编制地区规划、经济区规划和专题规划。
规划成果论证:各种规划中提出的重大开发整治项目,均应进行成果论证。国土规划应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经批准的国土规划应成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其修订需按原审批程序执行。
五、时间、经费和组织工作
全省国土规划工作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着手进行,明年年底完成。各市、地、各部门在今年十月底前提出各自的规划要点,由我厅汇总后组织编写《全省国土总体规划纲要》。各种规划均应在一九八八年六月底前完成初稿,下半年组织论证、修改和审定报批。
编制国土规划所需经费分别由省、市、地、县财政解决。
编制国土规划的组织协调工作由我厅负责。请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支持,认真做好有关专题性规划,指派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综合性规划,并无偿提供规划所需资料和数据。
以上意见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有关部门研究执行。
广东省国土厅
一九八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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