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外事办公室、高等教育局关于
《广东省留学生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粤府办〔1986〕121号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九日
省外事办公室、高等教育局关于《广东省留学生工作座谈会纪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留学生工作座谈会纪要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批准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发〔1985〕121号)精神,总结交流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的经验,研究和解决对外国留学生在教学工作、社会管理和生活安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省外事办公室和省高等教育局于六月三十日至七月一日召开了留学生工作座谈会。部分部属高校主管外事的项责同志以及公安、安全、外事、教育、文化、体育、邮电、外汇管理、商业、海关、民航、铁路等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王屏山、杨立副省长到会讲了话。
会议肯定了近年来我省留学生工作的成绩,同时也指出在教学工作、社会管理和生活安排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解决留学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了如下意见:
一、要认识做好留学生工作的重要政治意义。各高等院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是我国对外交往中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是我国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也是促进我国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增进我国人民与各国人民之间友谊和相互了解的一项具有重要意义的工作。因此,我们应将留学生工作作为我们贯彻执行我国外交路线和对外方针、政策,作为外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要不断提高认识和加以重视。
二、各接受留学生的院校,必须把做好教学工作作为留学生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来抓。对留学生的教学安排要按照我国教育制度和教学计划,结合留学生的实际情况,安排好教学工作,加强对留学生的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并且注意引导留学生把精力放在学业上,做到“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对来自第三世界的留学生,还要照顾到他们基础较差等特点,采取更加耐心的态度和加强辅导等办法,帮助他们跟上学习进度,并切实帮助他们学到真实本领。
三、各有关院校必须关心和安排好留学生的生活,认真做好留学生的生活管理工作,保证他们有较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目前,首先必须解决好伙食问题和住房管理问题。要根据不同国家留学生的爱好和宗教信仰,安排好他们的伙食,特别要按照尊重宗教信仰的原则,照顾好信仰伊斯兰教学生的伙食。不能把留学生(包括专家)饭堂和留学生宿舍(包括专家楼)对外开放,以赚取利润。留学生(包括专家)的饭堂与宿舍应归属各院校外事部门或负责留学生工作的部门统一管理。
四,必须做好留学生楼(包括专家楼)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各有关院校保卫部门、外事部门、省、市公安厅(局)、省安全厅都要为此经常联系,交流情况,防止危及留学生(包括专家)生命、财物安全的事件发生。请有关院校,根据省安全厅与高教局在五月二十三日联合召开的会议精神,迅速成立安全小组,并把名单分别报送省安全厅、高教局和省外办。
五、大力做好中外学生的友好宣传与政治思想工作。对留学生做政治思想工作,应按照《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到二十二条规定的精神进行。同时在中国学生中要定期开展(每个学期最少1—2次)国际主义和爱国主义教育,克服大国沙文主义与狭隘的民族主义情绪;要支持院校学生会开展留学生业余文体活动,提倡中国师生与留学生广交朋友,多接触多交流,以不断增进和加深彼此之间的了解与友谊。要注意消除其误认为我们隔离、歧视他们的错误印象。
会议还就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商讨,并提出了解决的办法:
(1)省、市文化厅(局),省、市体委今后将按照有关院校提前报送的需要计划,尽量优先提供留学生、外国专家观看文艺演出和体育表演或比赛的票。
(2)海关、省、市邮电部门今后将按照有关规定,除保管好留学生、外国专家的信件、邮件外,对投递和领取工作还应尽量做到准确、安全、迅速、方便。
(3)为切实做好留学生、外国专家今后的副食品供应,广州市二商局和友谊副食品公司将根据有关院校按季度编制的购货计划,尽量保证牌价供应所需物品。
(4)留学生往银行领取国外汇寄的外汇或存放银行的外汇,应按现行规定办理。即应由其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可不写提取数额),或出示本人已购出境的机车票提取现汇。
(5)广州民航局、广州铁路局,今后将为留学生和外国专家购买我国国内机车票主动提供方便。关于留学生购票能否享受优惠价格问题,按全国统一规定办理。
(6)有关对中,小学生开展爱国主义,对外国友人友好的教育,请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教育局从下学期新学年开学后做好安排。
(7)加强留学生工作的领导和协作。院校的各个职能部门,要按照《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留学生的有关工作、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責,加强彼此通气、协作。对于留学生任务日益繁重的.院校,还应选调一些政治素质和业务条件好的干部,充实留学生工作队伍,以增强教学和管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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