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第8期

1986年08月31日出版

首页 > 政务公开 > 省政府公报 > 1986年 > 第8期
【打印】 【字体: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高教局等三个单位关于开展

卫星电视教育工作报告的通知

粤府办〔1986〕109号

一九八六年七月四日


  省高教局、教育厅、广播电视厅关于开展卫星电视教育工作报告业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开展卫星电视教育工作报告


省人民政府:

  为传达贯彻全国卫星电视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省政府批准,于五月十三日至十五日,在广州召开了全省卫星电视教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海南行政区、自治州和各市地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负责同志,省直和市(地)教育、广播电视、电视大学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八十多人。会议期间,王屏山副省长作了讲话。

  会议着重讨论和明确了如下几个问题。

  一、开设卫星电视教育频道,对于发展教育事业,加速培养“四化”建设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小学师资培训、发展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的任务都很繁重。同时,随着现代化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都也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为了完成上述任务,国家考虑到卫星电视教育,覆盖面大,可以更广泛地组织干部、职工、知识青年和农民参加电大学习;可以使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边远农村的教师参加培训;能更适应成人教育的特点,缓和工作和学习的矛盾;对保证教学质員也更为可靠。因此,决定给教育一个卫星转发器,开设一个教育频道,并确定今年“七一”试播、“十•一”正式播出。这是采取现代化手段,加速教育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态度,创造条件,迎接国家卫星电视教育频道的开通。.

  二、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教育和广播电视等部门要通力协作,积极做好各地卫星电视地面站及其覆盖网的规划和筹建工作。

  会议认为,不论从发展电视事业的需要出发,还是从今后发展教育事业和更大地发挥卫星电视的作用与效益考虑,建设卫星电视地面覆盖网,釆取充分利用现有高山骨干台(增加接收设备和配备大功率的发射机)与补点(骨干台不能覆盖的少数地区,另建小型差转台)相结合的办法,都是长远的根本大计。但由于需要一次性投资较大(扩建一个骨干台约需投资150万元以上)。如果短期内难以做到,则可作为今后的发展规划,逐步实现。当前首先可在各市地所在地建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接收和录制教育节目,分送各教学点进行教学。经济条件较好的市地,可配备发射机,建成收转站,以解决城区和郊区干部、职工及中小学教师直接收看的问题。条件具备的县,也可支持他们建立接收站和收转站。地面接收站或收转站,应同时负担收转师资培训、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节目的任务。因此,应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建站,综合利用,减少投资,提高效益。此外,几个地区或几个部门联合投资,扩大现有骨干台或新建站,也是扩大覆盖面的好办法。

  三、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加强管理。

  建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或收转站开展电视教育,是一项新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方面都缺乏经验,必须加强台站管理和教育管理。在台站管理方面,必须认真执行最近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卫星广播电视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凡是建立地面收转站的由广播电视部门统一管理。在教学管理方面,中小学师资培训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教师进修院校和电教馆(站)负责;成人高等、中专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在省高教局统一领导下,由各级电大负责。

  为了加强卫星电视地面收转站筹建工作和卫星电视教育工作的领导,省根据国家教委要求,确定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了由省政府办公厅、省高教局、教育厅、广播电视厅、省电视大学及省电教馆等单位的有关业务处室领导参加的卫星电视教育协调小组,共同研究执行上级有关卫星电视教育的政策规定,统筹规划和协调各方面的工作。要求各市地政府参照省的做法,组织协调机构,共同抓好这一工作。

  四、积极采取措施,筹集资金,落实建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收转站的规划。

  建立卫星电视地面接收站和收转站,需要一笔较大的经费。会议认为,所需经费原则上应由各市地县自筹解决。要求各地本着勤俭办事的原则,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挖掘潜力,扩大智力投资,尽力把这一事业办好。

  会议要求各市地同志回去后,抓紧传达贯彻。根据当地的需要和可能,研究制订建立卫星电视收转站开展卫星电视教育的规划,并认真组织落实,迎接“七•一”试播和“十•一”正式播出。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贯彻执行。


省高等教育局

省教育厅

省广播电视厅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七日

手机阅读

打印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