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立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省委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改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作了相应调整,由王屏山同志任组长,黄光华(省卫生厅)任副组长,王伟光(省计委)、库文远(省卫生厅)、曾炳生(省财政厅)、谢汉祥(省水利电力厅)、杨关林(省司法厅)、李纯昆(省民政厅)、谢成林(省盐务局)、李学德(省农业厅)、骆越康(省公安厅)、李镜权(省供销合作联社)、郑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苏成曼(省地质矿产局)、张耀威(省高级人民法院)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制定我省地方病和慢性病(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氟中毒、布氏干菌病、狂犬病、血吸虫病、丝虫病、肝吸虫病、疟症,鼠疫、麻风病、精神病、结核病、性病等十三种)的防治规划,检查、督促、协调各项防治工作的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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