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第7期

1986年07月31日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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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

批转省科委《关于“七五”期间我省实施

“星火计划”的报告》的通知

粤府〔1986〕73号

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日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科委《关于“七五"期间我省实施“星火计划”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实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经济经过改革,解放了劳动生产力,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局面。农村的改革正在逐步深入,政策的作用,特别是政策的整体作用还要继续发挥,同时,科学技术的作用也将日益突出。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村的生产力,把生产转移到新的先进的技术基础土来,进一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是今后农村经济工作指导思想上的一个大的转变。

  “星火计划”是科技同经济结合的一小好形式,它的目的是把现代科技星火引向农村,在乡镇企业中植入先进技术的胚胎,经过开发、试验、繁殖、推广,使其在广大农村乡镇形成燎原之势,推动农村经济的振兴。这是“七五"期间科技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央今年一号文件提出的一条重要方针。

  目前,我省农村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农村经济发展缓慢,乡镇企业也普遍存在着技术水平落后,管理水平低,人才匮乏的状况。这都迫切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持。通过实施“星火计划,帮助“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支持发达地区加快技术进步,提高乡镇企业的科技水平,对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改变,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对我省实现翻两番的奋斗目标,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各市(地)、县应根据我省“七五”期间实施“星火计划”的主要目标,重点开发的产业和技术,结合当地经济、资源、技术等方面的特点,以开发新产品为龙头,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为内容,制订相应的实施计划。

  “星火计划”项目要按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资助的项目要落实到县。各级科技部门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切实加强管理。各系统、各部门要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围绕省的计划,组织对口支援。税收、信贷部门对“星火计划”项目要给予优惠政策。各级政府要把科技、教育与各经济部门组织起来,动员广大的科技人员,把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引进农村,加快农村各业的技术改造。

  实施“星火计划”需要制定的各项具体政策,由省科委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关于“七五”期间我省实施“星火计划”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今年一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科委关于组织实施“星火计划”力的部署,我们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我省“七五”期间“星火计划”的设想和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的实施要点,现将有关问题报告如下:

  一、当前我省农村科技工作的形势

  随着广东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的改变和经济体制、科技体制、教育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广大农村,尤其是乡镇企业对科技的需求更加迫切,各级领导进一步认识到科学技术在四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科技工作更加重视。指导农村经济工作的思想面临着一个新的转变,从着重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转变到主要依靠科学技术来提高农业的生产力,增加农村的产出和农民的收入,加强农业在整个社会中的功能。各级从事农业工作的干部开始树立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商品经济,保持经济发展后劲的思想。

  广东的科技体制改革正在稳步进行,科技与经济脱节的现象正在改变,科技同经济结合的新形式不断出现。全省已有四十多个独立科研单位实行有偿合同制,取得了较好效果;全省建立了几百个科研、生产联合体,科研机构和生产单位联合开发的科研项目越来越多;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技术市场在广东城乡蓬勃发展,大批科技人员深入到农村和乡镇企业,传播知识,开发技术,培训人才,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

  各级科委近几年为发展地方经济,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不适应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改变对科技工作的要求。

  二、关于实施“星火计划”的指导方针

  (一)“星火计划”是把现代科技引进农村战略方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期要坚持下去的基本政策。依靠科学技术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改造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发展农村集镇走中国城市化的独特道路,尽快使“老、少、边、穷”地区脱贫致富。把科技引进农村的方针同实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大目标联系起来,是“星火计划”的基本指导思想。

  (二)“星火计划”的宗旨是把现代科学技术的火花引向农村,引向乡镇企业,推动地方经济的振兴。它的实质是依靠现代科学技术,依靠集约化经营,依靠现代化、工厂化的生产方式,去改变农村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星火计划”项目,在生产方式上应该符合工厂化、现代化、集约化、商品化的原则,有利于引导农村经济向社会化大生产的道路前进;在内容上,必须是能把技术优势、资源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能对全局有影响,对农村商品经济发展有带动作用的项目。

  (三)实施“星火计划”的项目,要从当地的资源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条件等实际情况出发,要慎重选择,力求抓一项成一项,不搞表面上轰轰烈烈的形式主义。

  (四)要用经济的办法管理。“星火计划”的项目,不搞无偿拨款。各级资助“星火计划”项目的款项,原则上都要偿还。

  (五)国家、省资助的“星火计划”项目,在确定地区布局和选点后,除了科研成果推广和专利开发项目外,原则上由承担单位实行招标,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在平等的条件下投标,择优而取。

  三、“七五”期间实施“星火计划”力的主要目标和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的实施重点

  (一)我省“七五”期间实施“星火计划”的主要目标是:1、开发二十五种适用于乡镇企业的成套技术装备,并组织批量生产;2、建立二十五小新型的科研、生产联合体(具有现代化、集约化雏形的有示范作用的乡镇企业);3、抓好二百项为振兴地方经济服务的乡镇企业科技示范项目,开发出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竞争力的新产品;4、为示范性乡镇企业提供急需的工艺技术、管理规范、产品设计和质量控制的方法;5、为乡镇(主要为乡镇企业)短期培训五万名知识青年(主要是高中毕业生)和基层干部,使之学会一两项本地区适用的先进技术和掌握一定的现代管理知识。

  (二)对重点开发的产业和技术,要以开发新产品为龙头,以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开发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商品率为目的。根据我省自然资源和农村产业结构的特点,近期内,重点开发水产养殖业、家禽饲养业、饲料加工业、农产品和土特产品加工业、食品和日用品工业、小矿产釆冶业、农房村镇建筑业及配套建材工业和为大工业配套的原材料工业等产业。按照这些产业相应开发七个方面的技术,即:1、与集约化、工厂化、商品化养殖业配套的贮並保鲜和产地加工技术;2、农、林、土特产品的综合利用、产地加工及贮运保鲜技术;3、生物技术、微电子技术和新材料应用技术;4、小矿产釆、选和初级加工技术;5、农村、乡镇企业生产装备的设计和制造技术;6、为大工业配套产品的设计、加工技术;7、规范化农房、村镇设计和配套建材生产技术。

  (三)“星火计划”的区域布局。根据我省不同的经济状况和自然资源特点,按三种类型分别确定开发的重点。即:1、在经济特区、开放城市、珠江三角洲地区,确定以出口创汇工业品和鲜活商品的配套技术开发和对引进的技术设备消化吸收为重点,推动出口商品基地的建立;2、在山区,确定以特有资源的商品化开发技术为主,同时选择若干个有代表性的贫困县为试点,创造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样板;3、在沿海地区,确定以海岸带资源的综合开发为主,着重发展海水养殖的集约化经营,系列饲料生产技术,并选择一两个有代表性的滩涂地段,搞好示范,取得经验后在其余沿海各县扩展。

  (四)我省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星火计划〃的实施方案(草案),计划安排六十二项科技开发项目、十三个技术培训点(基地)。其中,由国家資助和扶植的项目二十四个,佛山和海南两个重点培训基地;由省资助和扶植的项目三十八个,培训点十一个。

  四、实施“星火计划”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我省实施“星火计划”力的领导,统一组织实施“星火计划”的工作。实施“星火计划”是各级科委的重大任务,同时必须依靠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为便于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力量,建议由省科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省“星火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工作由黄清渠副省长负责,召集省科委、农委、经委、计委、财办、建委、科协、高教局、科学院、科技干部局、乡镇企业局、水产、粮食、商业、供销、财厅、银行等部门,共同研究实施“星火计划”的政策措施,协调各部门关系。实施“星火计划力的日常工作由省科委办理。

  (二)搞好计划统筹和分工协作。中央今年一号文件要求,各级科技、教育与经济部门,应为实现这个“星火计划”密切协作,加速农村各业的技术改造。为使目标一致和避免不必要的重复,需要明确各部门扶持的重点项目,要制定相应的措施,纳入全省“星火计划”。并建议作如下分工:

  1、省科委,侧重综合程度较高,技术难度较大,需要多专业多机构联合开发的示范项目,近期内主要负责组织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制;新技术、新材料的开发推广;规范化农房、村镇设计,同时负责做好年度计划的协调。

  2、省农委及农业各部门,侧重种植业、养殖业和共他农、林产品的商品化技术开发示范项目,近期内先抓国内外市场适销的水果、蔬菜、花卉和家禽、水产等鲜活商品的开发和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

  3、省乡镇企业管理局,侧重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小矿产和土特产品的开发,为大工业配套产品的开发,以及相应的技术培训工作。

  4、省经委,侧重于组织大中企业与乡镇企业的横向联合,并帮助乡镇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5、省建委,侧重农房和村镇的规划、布局和配套建材的开发。

  6、省计委,主要从宏观方面给以指导并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

  7、省财办,侧重于农村第三产业的技术开发和人才培训工作。

  8、省科协,侧重于普及性的科技培训工作和为农村各行各业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工作。同时配合民政部门抓好依靠科技脱贫的示范工作。

  9、省科技干部局,主要负责省一级“星火计划"培训点(基地)的安排,组织教材编写和师资力量配置。同时指导地、市一级的培训工作。

  10、省高教局和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等部门以及各研究单位是“星火计划”并发项目的技术靠山,应尽可能为农村提供更多的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有计划地组织科技人员支援山区的技术开发,组织各科研机构与乡镇企业的横向联合,同时承担培训乡镇企业技术骨干、管理骨干所需师资等任务。

  11、外贸、财政、金融等部门也要配合、支持,并作出相应的安排。

  (三)为“星火计划”项目筹集资金。按国家的要求,“星火计划”项目实行匹配投资的方式。列入国家计划项目的,中央提供三分之一资金,其中贷款占绝大部分。国家科委已批准由我委主管的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计划项目共二十四项,国家提供银行贷款七百二十万元,有偿拨款一百八十万元。我省一九八六至一九八七年计划项目,除列入国家计划的以外,由我委审定的有三十八项。我委确定从一九八六年科技三项费用中划出五百万元,另由省农业银行提供贷款五百万元,共一千万元作匹配。此外,省科委决定从一九八六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五百万元科技经费,供市(地)、县科委掌握,用于对上级“星火计划”项目的匹配,或用于其他科技开发项目。

  “星火计划”是关系振兴我省经济的战略措施。实施“星火计划”,需要一定的投资,除省财政少量拨款外,主要是依靠各有关部门、各市(地)、县政府统筹,依靠民间的集资。建议各有关部门按照上述分工,自行筹集匹配资金。所筹集的经费,可按“所有制不变〃的原则,由各部门自主掌握.使用,不摊分,不互相占用。各级银行对于列入“星火计划”的项目,特别对“老、少、边、穷”地区的项目也要优先给以扶持。

  (四)要大力动员全省的科技力量投入“星火计划”的实施工作。实施“星火计划”,把科技引进农村,是一个量大面广的工作,除资金和物质的支持外,最重要的是为农村和乡镇企业提供先进技术和培训人才。这就需要动员全省范围内众多的科技力量投入到“星火计划”实施工作中去。建议釆取如下措施:

  1、由省科技领导小组统筹,由省高教局、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直业务部门研究所、省科协等单位,根据“星火计划”的实施要求,组织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中的科技人员到山区、沿海、海南岛等最缺乏人才的地区去,到乡镇企业中去。

  2、沟通信息,组织好信息服务。建议由省乡镇企业局牵头做好全省乡镇企业产品结构、技术水平、技术需求和开发能力的调查研究,并把调查结果分类造册,建立起技术买方市场信息库。由科技情报所建立起技术卖方市场信息库。由省计算中心、技术开发中心配合,定期发布信息。

  3、发挥技术开发服务机构的作用。省技术开发中心要联合科学院、农科院、省科协和各髙等院校的技术开发机构,当好“红娘”,组织好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易活动,为乡镇企业服务。

  4、引导科研单位与乡镇企业建立横向联合。提倡科研单位更多地以技术成果为资本与企业合作,各自承担责任,共担风险,共分收益,在合作开发过程中,逐步发展成为科研和生产的联合体。

  5、成立“乡镇企业研究会”。我省乡镇企业目前发展很快,已成为工农业重要的经济支柱。为探讨乡镇企业发展的途径、发展规律及其理论、政策问题,为制定乡镇企业的经济、技术政策提供依据,建议由乡镇企业局牵头,省科委、农委、社会科学院、省委政研室协助,组织“广东省乡镇企业研究会”,挂靠在省乡镇企业局。

  (五)“星火计划”的实施要落实到县,县是农村和城市经济的结合部,又是最接近农村的领导机关。因此,抓好县的“星火计划”力的实施是重要一环。省拟按照不同地区、不同经济特点,抓三至五个试点县;冬市(地)除抓好本地区实施“星火计划”的宏观规划外,要把抓好一两个实施“星火计划”的重点县作为主要任务。重点县的领导要真正把“星火计划”摆上议事日程,由主要负责同志抓,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星火计划”实施方案。

  (六)制定有利于“星火计划”实施的政策。为鼓励和引导农村和乡镇企业釆用先进适用技术,鼓励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积极参加“星火计划力实施工作,必须制定若干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包括:新产品免税政策;税前提留企业技术开发基金的政策;科研机构与乡镇企业建立横向联合体的税收、信贷优惠的政策;产品出口优惠政策;贷款实行无息或低息优惠政策;向乡镇企业转让科技成果给予低价优惠的政策;对乡镇企业委托培训给予減收代培费的优惠政策;对上山,下乡,到乡镇企业参加“星火计划”实施工作的科技人员的优惠政策等。

  上述各项具体的优惠政策将由省科委会同各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具体意见联合拟文报省政府审批。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


广东省科学技术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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