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省人民政府财贸办公室的主要
任务和职责》的通知
粤府办〔1986〕89号
一九八六年五月三十一日
《省财贸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和职责》,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今后,属于省财贸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请直接与之联系办理。
省财贸办公室的主要任务和职责
省财贸办公室是省人民政府主管财贸工作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是检查、督促、协调财贸方面的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督促检查财贸部门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财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的执行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和意见,当好省政府的参谋。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财贸发展计划,指导商品流通,搞好市场供应,加强市场管理。对商业、供销、粮食、财政、金融等各项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意见。
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商品流通、财政金融、企业管理等体制改革方案,指导财贸企业合理组织商品流通,搞好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
四、主管农产品购销政策方面的工作。督促检查工农产品购销政策的贯彻执行,及时提出调整购销政策的建议。协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宏观经济控制办法,发挥金融、税收、财政的经济杠杆作用。
五、管理安排省财贸轻工市场、技改外汇和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检查落实侨汇、军供、少数民族和工矿劳保等商品供应政策。指导、协调饲料的产供销工作。
六、协同有关部门抓好财贸干部的培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七、承办省委、省政府领导交办的事项,协调财贸口各厅局业务工作上的有关问题。
手机阅读
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