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关于
加强社会文化管理工作的报告》的通知
粤府办〔1986〕153号
一九八六年九月十七日
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社会文化管理工作的报告》业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社会文化管理工作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广东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经省委批准成立后,于今年二月二十一日由王屏山同志主持,举行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与会同志认为,近几年来,我省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旅游事业的迅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文化娱乐场所不断增加。同时,在音乐、舞蹈、电视、电影、出版等文化娱乐以及体育领域中,不断吸收或发展了一些外来的活动项目。综合或单项经营这些活动项目的单位和专业户,大量涌现,遍布城乡。应当肯定,我省广大城乡的社会文化活动主流是好的。但必须看到,文化阵地扩大了,特别是对外开放,既进来了新鲜空气,同时也会进来一些灰尘和病菌,管理工作必须相应跟上。这几年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做了不少工作,并且采取了一些措施,不断加强领导和管理。但由于尚未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制,有的活动项目,管理的归属单位还不明确,或无法可依;有的项目虽然制订了管理办法,却缺乏检查督促;有的项目多头领导,政出多门。这种状况,.很不适应当前形势的要求。因此,建立各级社会文化管理机构,加强社会文化活动的统一领导,综合管理,这对抵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是十分必要的。
会议经过讨论确定如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和主要职责
广东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是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对全省社会文化娱乐活动进行统一领导和综合管理的机构。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社会文化娱乐活动采取积极领导,加强管理,堵塞和疏导相结合的方针,扶持有益的,允许无害的,抵制有害的,取缔违法的,打击犯罪的,用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占领社会文化阵地。其主要管理对象是音乐茶座、歌舞厅、舞厅、舞会、录音录像及音像播放、书报摊、桌球室、电子游戏室、游(娱)乐场、业余艺术培训班(校)、工艺美术专业户、以及民间职业演唱、武术、健美和授徒教艺等文化娱乐活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政府有关政策、法令和指示,并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或审定各有关部门拟订的各项社会文化娱乐活动的具体政策规定或管理细则;(二)对全省社会文化娱乐活动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综合管理”的原则进行领导和管理。(三)检查、督促和协调各主管部门的管理工作,研究和部署必要的协同行动;(四)在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同时,直接参与獲要的管理工作;(五)对下级管理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设办公室,由省文化厅代管,在省文化厅办公。
二、关于当前的几项主要工作
(一)对全省社会文化活动情况逐步组织调查。迅速建立汇报制度和资料档案。
(二)迅速明确各项文娱场所的管理归属。原来经省政府明确了的,目前仍由原规定的部门管理,过去未明确的,如桌球室、电子游戏室、游(娱)乐场,确定由文化部门管理,其他待后再研究。凡申请设立各类文娱场所,均按原来做法,由归属部门审批;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将统一制定、发放“广东省社会文化娱乐活动检查证"。
(三)对我省过去颁发的各种管理规定、办法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经重新审定后,或继续执行,或修订后重新颁发。对过去无章可循的项目(如游〈娱〉乐场、民间职业演唱等),由省文化厅制定管理条例。所有管理条例,经重新审定后,由办公室汇编成册,发至各地执行。
(四)对游(娱)乐场的赌博活动,非法印刷、发行、销售的出版物以及录音录像制品的出版、生产和销售%行一次清查和处理。
(五)在适当的时候,召开一次全省社会文化管理工作座谈会,交流管理工作经验,研究、部署有关进一步加强管理的问题。
(六)编印不定期的《社会文化管理通讯》(内部资料),以便交流情况和经验。
三、关于建立和健全全省社会文化管理网问题
(一)各市(地)县均应参照成立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的精神和办法,于今年内,把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成立起来,由各市(地)、县文化局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其专职人员从各有关部门调集。各农村区(镇)和城市街道也应成立社会文化管理小组,由区(镇、街)文化站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各级管理委员会(小组),由当地政府领导,同时,接受上级管理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地执行。
广东省社会文化管理委员会
一九八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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